为贯彻落实中省逐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建立完整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四川省逐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日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广安市逐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完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大幅度降低塑料垃圾填埋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到2020年底,广安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城乡接合部、农村集市等场所不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市县城市建成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底,县乡建成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5年,市县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50%。
●到2022年底,全市星级饭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水杯、垃圾袋,客房禁止使用带一次性塑料包装的洗漱用品、塑料洗衣袋,餐厅堂食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桌布,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到2020年底,全市邮政业力争实现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封装比例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70%、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90%、新增20个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邮政快递网点,按照规范封装操作的比例、符合规定标准的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均达到90%以上。
●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通过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
●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竹浆纸一次性杯子餐具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在重点覆膜区域加强农膜科学使用技术指导,推广秸秆覆盖、果园生草覆盖等农膜减量替代技术,结合农艺措施试验示范全生物可降解地膜。
●结合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支持可降解塑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引进先进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提高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
●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生产符合有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
●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企业要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鼓励电商企业与产品供应商合作,第一先考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环节对包装的要求,充分的利用产品原包装,减少二次包装的浪费。
●开展新型绿色供应链建设、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试点示范。
●督促寄递企业采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包装产品,推广使用环保胶带、包装袋和填充物等,逐步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
●推动寄递企业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经过快递纸箱塑料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
●选取部分区县城市和品类开展邮政业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的规模化应用试点。
●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合理规划建设塑料制品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网点,鼓励各区市县、园区再生资源回收站加大对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慢慢地提高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量。
●严格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与贮存,定期移交具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环卫部门等进行统一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
●在公共机构、车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按照垃圾分类收集原则,增加设施投放数量,提高清运频次。
●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重点区域投放快递纸箱塑料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
●依托国家级和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园区促进项目集聚,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
●探索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回收领域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督促生产和销售企业,利用其销售网络回收废弃塑料制品并进行资源化利用。
●对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有限度地推进能源化利用,严格监管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运作情况,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剩余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加强高速公路、农村道路沿线、坑塘沟渠、荒山荒坡塑料废弃物清理处置,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防止道路运送过程中塑料垃圾脱落、扬撒,严厉处罚随意倾倒塑料垃圾的行为。
●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
●在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开展企业绿色管理评价和商品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采取差别化管理措施。
●完善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制度,健全监管手段和措施,明确快递公司快递包装使用行为责任。
●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鼓励化工企业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加快推进快递绿色标准体系建设,落实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立更加有约束力的标准体系。
●将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纳入旅游景区和星级宾馆、酒店评定评级标准范畴。
●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对可降解塑料制品采取差异化产业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基金投资等手段,引导更多资金支持中小型创新企业发展。
●各区市县、园区要支持专业化回收设施投放,为设施进社区、车站和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创造条件。
●公共机构带头不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20年底,市直部门及所属公共机构、广安市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其他区、县和园区的党政机关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鼓励企业加大对塑料污染防治、废旧塑料回收利用以及可再生降解塑料、微塑料高效清除、废旧塑料分类高值回收利用和热熔再生等关键共性技术的引进及应用。
●凡属于禁塑范围的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不得办理供地、备案、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
●加大食品中塑化剂监测力度,开展黑色包装袋等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专项整治,从严从重查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以及虚标、伪标等行为。
●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
●强化邮政业绿色环保工作评价和督导监察,推动寄递企业逐渐完备内部绿色环保制度,严格落实规范化、标准化封装操作要求。
●推进生态环保综合执法,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应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由其依法立案查处。
●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