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中小学体育馆、风雨操场、食堂、报告厅钢结构屋面安全性及抗震能力检测项目 JSZC-320681-TFGY-C2024-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2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启东市中小学体育馆、风雨操场、食堂、报告厅钢结构屋面安全性及抗震性能检验测试项目
最高限价:15元/平方米;钢结构检测面积暂定38447平方米。最终结算价以实际检测建筑面积×中标人所报检测单价为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
(一)采购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对既有建筑(详见2024年启东市中小学体育馆、风雨操场、食堂、报告厅钢结构屋面安全性及抗震性能检验测试的项目统计表)进行整体安全排查、检测和鉴定。
1.对需排查的每幢建筑钢结构屋面现状进行检测、结构验算和安全评估、排查评级、处理建议并出具报告;
2.成交供应商需配备足够的人员、仪器设备,确保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排查工作;
3.排查及检测现场必须保障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保障检测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对工作中的安全负全责;
4.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排查,对排查结果及所出具的检测排查报告的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6.提供所有检测排查服务及排查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提供数据承担技术责任;
7.调查各建筑的历史情况,包括施工、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害等情况;
8.由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上述建筑的检查和检测,并根据检查情况和检测数据对各建筑内各构件的承载能力进行复核验算,同时对各建筑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在排查检测报告签名处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章;
鉴定事项:对鉴定对象原结构剩余设计工作年限内的安全性及抗震能力进行检测鉴定。鉴定内容:(1)钢结构屋面安全性检测鉴定(如有必要,对地基基础现状、上部承重结构现状进行鉴定);(2)钢结构屋面抗震性能检验测试鉴定。
(二)服务成果要求:检测依据按检测项目的原设计规范标准,并参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621-2010、《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201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12、《民用建筑可靠能力鉴定标准》GB50292-2015、《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等规定出示检验测试和鉴定书面报告。
(三)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若项目检测不合格,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制定整改工作量清单,并对鉴定后需要整改的建筑在整改后进行复检并给予结论报告(涉及费用由供应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复检鉴定费用)。涉及部分学校已吊顶钢结构屋面,在检测时拆除吊顶涉及的费用及恢复原样涉及的费用由供应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相同材质,不一样的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
(1)快递纸箱塑料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
(2)快递纸箱塑料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
(3)快递纸箱塑料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 mg/kg;
(4)快递纸箱塑料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 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 次;
(12)直接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纸箱塑料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13)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4.低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予以评审优惠。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合同条款。
5.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做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所有项目检测完成并出具三份检测鉴定成果文件后付至合同价80%。如项目检测全部合格,余款六个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检测不合格项目的,待所有项目复检报告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4、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财购〔2022〕23号)精神,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网上办理试行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8号),直接在网上办理履约保证保险替代实质性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进一步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履约保证保险”模块在线申请履约保证保险投保。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若项目检测不合格,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制定整改工作量清单,并对鉴定后需要整改的建筑在整改后进行复检并给予结论报告(涉及费用由供应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复检鉴定费用)。涉及部分学校已吊顶钢结构屋面,在检测时拆除吊顶涉及的费用及恢复原样涉及的费用由供应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含钢结构工程检测)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1名。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单位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20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
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出现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出现故障,导致没办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没有办法进行的,可根据真实的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别的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示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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